海南师范大学两校区心理中心建设家具采购验收结果公示
海南师范大学两校区心理中心建设家具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海南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等零星采购项目,完成审批手续后,通过货比三家方式由采购申请单位采购”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经项目使用单位试用正常后于2024年10月17日提出验收申请,我处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验收组根据《采购合同》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