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9家旅游景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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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2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9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河北省衡水市衡水湖旅游景区

  山西省太原市晋祠天龙山景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老牛湾黄河大峡谷旅游区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嫩江湾旅游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龙生态旅游区

  浙江省金华市双龙风景旅游区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古商城景区

  江西省上饶市篁岭景区

  河南省新乡市宝泉旅游区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龟峰山景区

  广东省河源市万绿湖风景区

  福建省龙岩市冠豸山景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花山岩画景区

  四川省成都市天台山景区

  贵州省黔西南州万峰林景区

  陕西省咸阳市乾陵景区

  甘肃省甘南州冶力关旅游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六盘山红军长征旅游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天山托木尔景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59882583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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