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肥国际新能源汽车展期间,合肥发放新一轮汽车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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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4:21

记者从合肥市政府获悉,在2024合肥国际新能源汽车展期间(9月29日至10月5日),该市将配套发放新一轮汽车消费券。消费者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每报废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因旧车处置方式不同,置换更新与报废更新两个政策无法实现重复享受)。

据悉,汽车置换更新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分别可以和合肥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叠加享受,双重优惠,购车更划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合肥市将分期分批、有节奏地发放汽车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汽车置换补贴标准:自《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9月7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同时新购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不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新车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9000元;

新车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3000元;

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8000元。

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梁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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